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发改委获悉,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解决了大量在本市长期稳定就业外来人口的落户问题。为更好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即日起至本月23日,本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拟对该《办法》中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进行调整,申报指导分值由去年实施的140分拟调整为110分。
与去年调整实施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险方面,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调整为每年最高积16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8分,与去年相比增加4分;缴费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2分,与去年相比增加4分;居住方面,在本市租房居住,每年积6分;在本市购房居住,住房在市内六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环城四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住房公积金方面,与去年相比积分增加,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天津积分落户吗,每年积4分;年龄方面,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从去年的20分减至10分;36至45周岁从去年的10分减至5分;受教育程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去年的40分减至20分,大专学历从去年的30分减至10分。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方面天津积分落户吗,对应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从去年的50分减至30分;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从去年的40分减至20分;职业(工种)方面,非常紧缺职业由30分减至15分;紧缺职业由20分减至10分;退役军人方面,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等功由20分增至30分;个人二等功由10分增至20分;个人三等功由5分增至10分。
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发改委(shc2310@163.com)。(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