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方便领军企业自主选用急需人才,按照《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引进急需型人才实施细则》和《关于为急需型人才办理落户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办理落户手续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企业资格
1. 注册地为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实施全面行政管理区域的企业;
2. 已入选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见附件1)。
以上2条须同时满足。(满足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领军企业”)
二、办理程序
(一)标准报备。领军企业自行确定所需急需型人才标准,填写《天津市领军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及《急需型人才落户推荐函单位印章及董事长签字印膜备案表》(见附件3),以上3种材料请一并报高新区人才办备案。
(二)提出需求。领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自行确定的急需型人才标准,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填写《天津市急需型人才落户推荐函》(见附件4)天津落户人才引进 骗局,经企业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高新区人才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xqjxxrc@tht.gov.cn。
(三)核准认定。高新区人才办收到材料后天津落户人才引进 骗局,当场出具《天津市急需型人才认定书》并加盖公章。《天津市急需型人才认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新区人才办留存,另一份由领军企业交经办窗口留存。
(四)办理落户。申请人持认定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或所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落户手续。联审窗口对相关材料比对无误后,发放急需型人才落户准迁证。
三、办理地点
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4楼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