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办理蓝印户口 蓝印户口 是指对在本市投资、 购买商品住宅或者被本市单位聘用的外省市来津人员 具备规定的条件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后加盖蓝色印章表示户籍关系的户口凭证。蓝印户口不适用于境外人士。 持蓝印户口者在入托、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申领营业执照、安装煤气和电话等方面享受本市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 蓝印户口不是常住户口取得蓝印户口者每年不必进行年检而蓝印户口在转为常住户口前原所在地常住户口并不注销。 因投资或者购房取得蓝印户口 2 年以上、或者因被单位聘用取得蓝印户口 5 年以上且有固定合法住所的 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常住户口。 经批准取得常住户口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建设费。 蓝印待遇 凡是按照有关标准 在天津市购买了商品房的外省市人员 可登记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一户蓝印户口享受天津市常驻户口同等待遇。取得蓝印户口的外地学生只要在天津市普通高中有正式学籍并在天津高中正常学满三年获得天津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都可以在天津市参加普通高考天津宝坻户口天津宝坻户口。 办理材料 1、 居民户口簿 2、 居民身份证 3、 暂住证 4、 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5、 契税完税证 6、 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7、 商品房买卖合同 8、 房地产权证 9、 结婚证离婚及离婚协议或法庭判决书 10、 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 11、 《生物检验鉴定书》二胎提供 办理流程